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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义务教育阶段地方课程实施意见(试行)(甘教基[2005]38号)

双击滚屏 【 字体: 】 文章来源:甘肃省教育网 时间:2011-1-5 点击次数:238

甘教基[2005]38

 

为了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落实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的要求,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中小学地方课程体系,特制订《甘肃省义务教育阶段地方课程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地方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

1.地方课程是国家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根据国家教育方针、课程管理规定和课程计划,与国家课程、学校课程有机结合的义务教育课程体系,是对国家课程的必要补充。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相互依存、互为补充,充实和丰富学校课程,使学校有更多的选择余地。

2.地方课程对不同地区学生发展水平的差异做出调整,并照顾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不断丰富和拓展教育内容,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落实。

3.地方课程建设应结合甘肃实际,充分利用当地的教育资源,反映地方文化,满足学生发展的需要,增强课程的地方适应性,体现地方特色和课程内容的先进性。

二、地方课程的设置目标和实施原则

4.设置目标

——增强课程对地区、学校和学生的适应性。依据甘肃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自然环境、文化艺术传统的特点和优势,确定地方课程的内容,提高我省课程实施的水平和教育质量。

——着眼于学生发展的需要,增进学生对社会、经济、文化的认识和理解,促使学生关注自我生活方式,提高社会生活能力,增强学生热爱甘肃、建设甘肃的责任感、使命感。

——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拓宽学生的认知和探索空间,激发学生终身学习的愿望和主动探究的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加强对学生进行国际、国内和区域形势的教育和对科学技术发展形势的了解,使学生学会关注社会,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5.实施原则

——整体性与协调性原则。地方课程建设,要以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为指导,根据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以合理利用和开发丰富的课程资源为基础,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鲜明的地域性、多样性和灵活性,努力构建科学的、具有甘肃地方特色的课程体系。

——地域性与针对性原则。地方课程建设要突出课程在我省的地方适应性,既要注重地方特色,又要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让学生在自己熟悉的环境里学习成长,力求使不同地区、学校、乃至学生能根据自身的需要和条件选择不同的课程,开展不同内容的教育教学活动。

——时代性与现实性原则。地方课程教育内容应体现时代特征,不仅要用来回眸历史,更要展望未来,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要充分考虑适应当地人才培养和学生发展的实际需要。既要在整体上有统一要求,又要充分关注城市与农村、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差异,紧密联系当地文化特点和社会发展需要,让学生易于理解和接受,便于在探索中学习,培养学生广泛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和创业意识。

——探究性与实践性原则。课程内容的设置与甘肃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密切联系,与学生的生活经验密切联系,通过更多的实践体验和探索,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实现地方课程的教育目标。

三、地方课程的开发

6.地方课程的开发和使用,要有利于实现新课程的培养目标,有利于学生的发展和教师创造性的发挥。要把握重点,不追求与国家课程的对应,不求知识的覆盖面,要注重更大区域共同问题的整合,以拓宽学生的视野。

7.地方课程的开发应服从于地方课程的性质、功能和任务。要从当地文化、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地方自然环境、生态发展的需要出发,以当地历史、文化、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等方面为资源基础,坚持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体现开放性和时代性。

8.地方课程应以专题的方式来组织,突出地方性、实践性和选择性,采用教学用具、挂图、音像资料、教师用书、实物软件、网络课程等形式。

9.地方课程以选修课为主,以综合课程或分科课程的形式,针对中小学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分别提出不同的要求,设置相应的地方课程。

10.加强对地方课程的培训,树立资源意识,统筹协调、优化配置各种课程资源,建立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和交流平台,服务于农村中小学的课程资源开发。

四、地方课程的课时分配

11.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甘肃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总课时数为9522课时,地方与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共占总课时的16~20%,其中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课时占8%~10%。地方课程的课时根据课程需要既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散安排。

12.实行双语教学或双语加设外语课程的少数民族学校的课时,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语文、外语、综合实践活动和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课时比例进行适当调整安排。原则上,地方与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12~16%,课程安排及课时比例可有一定的弹性幅度。

五、地方课程设置的内容与科目

13.地方课程的内容以甘肃历史、文化、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等资源为主,在内容选择上要体现出开放性。我省地方课程主要包括综合实践活动、省情教育、人文教育、科技教育和成长教育五大领域(见附件)

——综合实践活动: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实践与探究、劳动技术教育等。

通过实践活动,增强学生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了解必要的通用技术和职业分工,形成初步技术能力。

——省情教育:主要包括甘肃历史、甘肃地理等。通过对学生进行省情教育,帮助学生学习和了解甘肃历史、人文文化、地理环境、自然资源和经济发展等,从而为服务家乡、建设家乡打下良好的思想、知识和能力基础。

——人文教育:主要包括写字、人文修养等。通过人文教育培养学生具备现代公民的知识和素质,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为学生走向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科技教育:主要包括“绿色证书”教育、科技与创新教育等。着重向学生介绍和普及影响人类现实生活、有代表性的现代科技发展的新成果、新技术、新材料、新观念,增强学生反对迷信、辨别真伪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逐步形成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

——成长教育:主要包括法制教育、国防与安全教育、环保教育、民族与人口教育、禁毒教育、防艾滋病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在学生成长过程中开设的各种专题教育的综合教育课程,要随着形势的变化不断修改和完善。

六、地方课程的实施

14.地方课程的实施重在落实,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地方课程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地方课程管理机制,将地方课程与国家课程和学校课程统筹实施,切实保证地方课程的教育教学质量。

15.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科研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选择地方课程的指导。要从学生需要和学校实际出发,在省教育厅公布的地方课程目录中选择课程与教学用书,保证学生在不同年级有机会学习多样的、符合年龄特征的地方课程,体现层次性和选择性。

16.以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变革为核心、引导学校和教师优化教学过程,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合理应用,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的变革,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富有个性地学习和教师的自我发展。

17.地方课程的评价要注重对学生进行过程性评价,引导学校把教师评价、学生自我评价和家长评价结合起来,建立以操作、实验、报告、作品展示等为主要形式的评价体系。各地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把地方课程列为考核内容,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的依据之一。

18.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增强和发挥面向学校的专业指导与服务职能,建立健全以校为本的地方课程教研制度,构建便捷、顺畅的专业服务网络,为教师研究、解决课程实施中的各种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专业指导。

七、地方课程的管理

19.省教育厅负责制订地方课程的整体规划,并根据地方课程规划方案,制定和颁布地方课程的课程标准(指导意见),负责地方课程的组织、立项、开发以及制定认定标准,、选用办法、评估细则等。

20.地方课程教材开发实行立项、核准制度。各教材编写单位和个人须依据《实施意见》之规定及相应的《课程标准》(指导意见)、国家教材管理程序提出编写相关地方教材的申请,经甘肃省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立项后方可组织编写。编写的地方教材由省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经省教育厅行政部门批准后,列入《甘肃省中小学地方教材用书目录》,供学校选用。未经认定的地方课程与审查未通过的教材,不得进入学校使用。

21.鼓励不同单位和个人开发同一类型内容的地方课程,形成多种版本的教学用书,促进教学用书的多样化。

2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课程管理能力,探索并建立由教科研部门为核心的,专业人员、学校师生、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课程决策、指导机制。课程计划、课程开设等重大课程决策要实行公示和逐级报告制度。对课程管理和课程计划执行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

23.要完善地方课程的评估、反馈制度。从课程的实施过程和实施结果两个方面,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贯彻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方案和各科课程标准、开展师资培训、实现课程资源的合理配置、建立健全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以及建立面向学校和教师的专业支持机制。要研究探索地方课程教学质量检测评估办法。

 

          

  作者:省教育厅基教处  
审核:xhyz.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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