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理咨询教师职责
1、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咨询技能。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2、全心全意为求助者服务;真诚、热情、耐心地接待来访学生,在与来访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3、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的原则,对来访者的资料,未经本人或监护人的允许,不得擅自向其他人透露,尊重学生的隐私,为他们保守秘密。
4、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对来访学生情况做好记录,并定期进行案例讨论和总结。
5、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同时取得科任教师与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
6、与来访学生保持客观的工作关系,不得与来访者及家长建立心理咨询和教育关系以外的任何其它关系。
7、在咨询过程中要密切关注来访学生的情绪,如遇特殊情况应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校领导和有关人员汇报,以便妥善处理。
二、对来访学生要求(来访者须知)
1、坦诚。向辅导老师坦诚地表露自己,不必掩饰或伪装,来访者应把自己内心真正的困惑或咨询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感受等及时与辅导老师沟通,以便更快更好地达到咨询效果。
2、自愿。学生可接受班主任,任课老师的建议,但最终需要自愿接受心理咨询。
3、自主。心理咨询的理念是“助人自助”,所以咨询的主角应该是来访者自己,辅导老师只能提出建议,无权强硬要求。
4、尊重。尊重辅导老师,来访者必须提前预约咨询时间,并严格遵守。认真配合辅导老师的工作,按时完成咨询老师布置的相关任务,同时把个人的感悟与改变有效地反馈给辅导老师。
三、学生心理健康委员(保健员)职责
1、认真学习并积极宣传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在本班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
2、注意发现学生中出现的各种心理异常现象,并及时向心理辅导老师,班主任反映,使其得到尽快解决。
3、帮助有心理困难的同学及时前往心理咨询室接受心理辅导,负责向心理辅导老师提供同学的表现以便加强对接受辅导的学生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反馈。
4、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开展心理普查和问卷调查等。
四、咨询室值班人员工作要求
1、工作人员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自觉维护和保持咨询室卫生,下班时必须关窗、锁好门,切断电器设备的电源。
2、咨询室电脑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私用,否则后果自负。
3、咨询室的有关物品,书籍,有损害者,要追究相关责任。
4、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阅咨询室的资料及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