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24
全国总工会最新发布新生代农民工调查报告,全景式剖析了全国1亿名新生代农民工的生存现状。他们出生在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农业户籍,在异地城镇工作。全国总工会在调查报告中建议,将农民工纳入城镇公共租赁住房体系,并在部分地区先行试验把已在父母务工地连续就学一定期限的学生纳入当地高考。
全总的这一建议,再一次引起大家对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当地升学问题的关注,也产生了一个有意思的局面——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下称《纲要》)已经就此明确在文本中作为改革议题,为何还有其他部门再行建议?事实上,这样的局面一直存在,今年各地“两会”上,代表委员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提案,大多与国家版和地方版的《纲要》方案重复。在北京“两会”上,也有代表针对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升学问题提出议案。这是一个很值得深思的现象,有助于理解如何推进、落实《纲要》。
在笔者看来,出现这种局面,有两方面原因。其一,《纲要》虽然经过了轰轰烈烈的制订过程,且已通过各种渠道发布、宣传,但还有很多人对《纲要》的内容并不知晓;其二,《纲要》虽然已经发布,但究竟怎样落实,只见文本不见行动,因此,纵有宣传,却没有很强的说服力,渴求问题得到解决者也就只有反复建言、提议了。
拿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当地升学问题(主要是“异地高考”)来说,在《纲要》颁布之后,公众期待具体的推进方案能随之出台,教育部门也表示将启动调研。而在进一步的教改试点中,该项教改采取“申请制”,即有地方申请,则试点,没有地方主动申请,则可能不试点。最终申请并获准试点的地区,只有三个——山东省、湖南省和重庆市。消息公布之后,令人大失所望,因为这三个地方并不是流入人口密集的地方,其中山东省和湖南省更是近年来高考升学竞争十分激烈的地区,在不少高考移民新闻中,此两地是“高考移民”的移出地。比如,有新闻报道,在吉林省林区,考生中有1/5是来自山东省的高考移民;在海南查处高考移民中,发现曾有人组织25名湖南籍考生到海南高考。这两个地方试点“异地高考”,意义并不大。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升学的问题,集中体现在人口流入密集的发达地区,包括北京、上海等。在这些地区推进试点,才能使这项改革具有啃“硬骨头”的标本意义。然而,无论是国家教育部门还是地方政府,似乎并没有这一打算。当然,由于这一改革涉及当地户籍人口的切身利益,贸然推进可能会激化当地人和外地人的矛盾与冲突,改革慎重考虑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采取回避的态度,而要有积极的行动。
这同样适用于所有已经在《纲要》中确定的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改革设想。只有采取实际的行动,才能将教育改革、发展的共识逐一落地。必须注意到,任何一项推进教育公平的改革,都势必面临既得利益的调整,这一方面需要改革者的胆识和魄力,另一面,则需建立代表各方利益的改革机制,在事关每个公民平等权益的改革决策中,应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同时,也通过各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形成打破既得利益、建立全新教育格局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