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县大堡子山遗址及墓群保护与展示工程获国家文物局批准立项 工程投资总估算105750万元
礼县之窗讯(通讯员 杨鑫)近日,国家文物局(文物保函【2014】1171号文件),对甘肃省文物局呈报的《礼县大堡子山遗址及墓群保护与展示工程立项请示》进行了批复,原则同意大堡子山遗址及墓群保护与展示工程立项。并对《礼县大堡子山遗址及墓群保护与展示方案》的编制、上报审批及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批等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批复要求,在编制工程方案时,要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按照《大堡子山遗址及墓群保护规划》的要求,切实做好日常管理,尽可能减少人为活动对遗址的破坏。文物本体保护工程,要进一步明确工程的性质和目标,现阶段重点做好21号建筑基址、祭祀坑、2 号和3号墓、城墙本体保护工程,并注意控制工程规模、范围和强度,避免过度保护。展示工程,应以21号建筑基址、祭祀坑、2 号和3号墓、车马坑遗址为主要展示对象,根据文物保存的现状进一步明确展示方式和措施。遗址保护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安防和消防设施建设、综合管理服务设施等项目应另行编制立项报告,按程序报批。
大堡子山遗址及墓群保护与展示工程的立项工作,受到了国家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甘肃省文化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马玉萍,陇南市委书记孙雪涛,陇南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青,礼县县委书记方新生、县长曹勇等各级领导的关怀和支持。该工程由文物本体保护和展示两大部分组成。文物本体保护工程:包括保护标志、保护界桩、遗址边坡加固、遗址本体保护、城垣加固等;展示工程:包括标识展示、考古现场展示及遗址场馆展示等。工程投资总估算:105750万元。其中,前期经费8010万元,工程经费977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