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2013年中小学生书法绘画音乐舞蹈暨作文大赛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县直各学校: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切实加强我县中小学生文学艺术修养和综合素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书法绘画、音乐舞蹈、写作功底与素养,展现西和文化底蕴,弘扬祖国传统文化,更好地为广大热爱书法绘画、音乐舞蹈、文学写作的青少年儿童提供展示的平台,同时,也检验我县的课改成效,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中小学生书法绘画、音乐舞蹈暨作文大赛活动。希各学(区)校按照《西和县2013年中小学生书法绘画音乐舞蹈暨作文大赛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西和县2013年中小学生书法绘画音乐舞蹈暨作文大赛活动实施方案》
西和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八日
西和县2013年中小学生书法绘画音乐舞蹈
暨作文大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切实加强我县中小学生文学艺术修养和综合素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书法绘画、音乐舞蹈、写作功底与素养,展现西和文化底蕴,弘扬祖国传统文化,更好地为广大热爱书法绘画、音乐舞蹈、文学写作的青少年儿童提供展示的平台,同时,也检验我县的课改成效,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中小学生书法绘画、音乐舞蹈暨作文大赛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及《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坚持育人为本,通过艺术及文学创作活动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弘扬和传承民族文化,营造健康向上的学校文化环境,注重艺术、文学创作教育的均衡普惠,不断推动我县艺术教育的健康发展,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目的意义
通过在全县中小学广泛开展书法绘画、音乐舞蹈暨作文大赛活动,引导学生向真、向善、向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和谐发展。展现我县少年儿童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健康发展。
三、活动主题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歌颂党的丰功伟业,讴歌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体现新校园、新生活、内容要健康向上、能充分反映当代青少年儿童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四、活动项目
1、书法绘画类:
(1)书法类:硬笔、软笔,字体不限;
(2)绘画类:国画、油画、水粉、水彩、儿童画、彩笔、素描、速写。
2、音乐舞蹈类:
(1)音乐类:声乐(歌曲、戏曲)、器乐;
(2)舞蹈类:独舞。
3、作文类:
小说、散文、诗歌、议论、书信等均可,体裁不限。
五、参赛对象
全县中小学生(包括幼儿园、职业学校学生)均可参加。按照学段分为四个组:学前教育组(不参加作文类);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包含职业中专)。学生资格以报名时就读学校、年级为准。
六、活动安排
本次大赛活动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3年10月8日至2013年10月30日):各学(区)校组织初赛活动。
各学(区)校按照《西和县2013年中小学生书法绘画、音乐舞蹈暨作文大赛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初赛活动。小学组(包括中心小学)、学前教育组以学区为单位组织初赛;实验小学、西青永丰小学、城关九年制学校小学部、北关小学、大水街九年制学校小学部和县幼儿园单独组织;初中组和高中组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初赛。各学(区)校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形成人人都参与、班班有节目、校校有展示的局面,经学(区)校初赛选拔的优秀学生按照分配名额参加全县决赛。
第二阶段(2013年11月10日至2013年12月10日):县级决赛活动。
县级决赛活动名额分配如下:高中组:各校每类别推荐上报不超过8名;初中组:县三中、县四中、何坝初中、北川初中、汉源初中、姜席初中、十里初中、兴隆初中、石堡九年制学校、卢河九年制学校、石峡九年制学校、西高山九年制学校、苏合初中、西峪初中、稍峪九年制学校每类别推荐上报不超过5名,其余各初中、九年制学校每类别推荐上报不超过3名;小学组:实验小学、西青永丰小学、城关九年制学校、北关小学、大水街九年制学校、汉源学区、何坝学区、洛峪学区、姜席学区、十里学区、兴隆学区、卢河学区、石堡学区、长道学区、石峡学区、西高山学区、苏合学区、稍峪学区、西峪学区每类别推荐上报不超过5名,其余各学区每类别推荐上报不超过3名;学前教育组:各学区、县幼儿园每类别推荐不超过3名。
七、具体要求
(一)书法绘画:
决赛选手现场书写和作画,自备书法、绘画工具及所需材料。
1、书法类:硬笔初中组、高中组必须使用钢笔(碳素墨水),学前教育、小学组可选用钢笔、圆珠笔、铅笔。书写形式16开纸张;软笔为毛笔,4尺对开条幅。
2、绘画类:初中组、高中组现场创作(从国画、油画、水彩、水粉、彩笔、素描、儿童画、速写等中任选一项)。幼儿组、小学组只限现场创作,现场创作的题材、内容不限。
(二)音乐舞蹈:
决赛的选手现场演唱歌曲、戏曲,器乐独奏、独舞。评委现场打分,现场公布结果。
1、音乐类
声乐、器乐分别采用独唱、独奏形式,时间不超过3分钟,曲目自选,乐器自备。
2、舞蹈类
舞蹈采用独舞形式,时间不超过5分钟,伴奏服装自理。
(三)作文:
作文采用现场命题写作形式。小说、散文、诗歌、议论、书信等均可,体裁不限;字数小学组600字左右、初中组800字左右、高中组1200字左右;参赛学生所用的作文纸现场统一提供。
八、时间和地点
决赛时间安排在11月10日至12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其他要求
1、开展全县2013年中小学生书法绘画、音乐舞蹈暨作文大赛活动,是县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学(区)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广泛参与大赛活动。活动结束后,县教育局将对活动开展好的学校表彰奖励,并纳入教育局对学校的考核评价中。
2、各学(区)校要加强领导,扎实广泛地搞好第一阶段初赛活动。参加决赛活动的学生必须是各学(区)校初赛活动的优胜者,坚决杜绝各学(区)校应付而指定参赛者,若发现有上述情况,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
3、各学(区)校务必于2013年11月5日前将初赛推荐选拔优秀学生推荐表电子版(见附件)上报县教研室电子邮箱,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推荐表、初赛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一同上报县教研室审核。如材料不充分或弄虚作假,取消该学生代表学(区)校决赛资格。
4、在决赛期间为保证选手安全,各学(区)校派专人带队。各带队负责人须带领参赛选手提前半小时到达比赛地点。赛后,带队负责人带领选手返校或回家。
十、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活动,聘请我县优秀美术教师、优秀语文教师及优秀音乐教师组成评委组,奖项分书法、绘画、音乐、舞蹈和作文五个组,每组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指导教师设优秀指导奖若干名。获奖者由县教育局颁发奖品及荣誉证书,并向优秀组织单位颁发优秀奖。
附件:
《西和县2013年中小学生书法绘画音乐舞蹈暨作文大赛决赛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