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和县委文件
西发〔201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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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和县委 西和县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快建设教育强县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提高普通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意见》,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快建设教育强县,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全县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根据全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教育优先发展方针,牢固树立“教育兴县”理念,把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教育发展、建设教育强县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按照“强化管理、科学考评,尊师笃学、乐业爱生,提升质量、实现跨越”的总体思路,以建设教育强县、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的,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加强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强化考评、加强管理、深化改革为着力点,以优化资源配置、打造名教师、名校长、名学校为突破口,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优化环境为保障,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努力实现 “三年达到全市一流,五年达到全省中游”的奋斗目标,促进全县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至五年的不懈努力,使全县教育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教育布局趋于优化,管理机制逐步完善,考评体系日益健全,师资水平大幅提升,师德、师风明显好转,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和民办教育水平显著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大幅度增强,教育总体发展达到全市一流、全省中游水平。
——素质教育有效推进。到2015年,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取得实效,中小学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创新取得明显进展,城区学校和乡镇重点学校教学实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各项评价性指标大幅上升。
——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到2015年,争创省级示范高中1所、市级示范高中2所,建成高标准的市级示范初中(九年制学校)9所、市级示范小学10所、县级示范小学20所。争创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所。初步形成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点带面、整体优化,符合县情实际的优质教育资源配置格局。
——师资素质整体提升。教师队伍总量逐年增加,结构配置趋于合理,师德师风全面加强,教学水平和专业化程度明显提高。到2015年,全县小学专任教师中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比例提高到85%以上,初中专任教师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比例提高到55%以上,普通高中教师的学历合格率提高到85%以上,职教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80%以上。培养选拔省、市、县级骨干教师、教学能手500名,市、县级名教师100名、名校长20名。
——办学水平稳步增长。到2015年,全县小学、初中布局趋于合理,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小学入学率达到100%,初中入学率达到98.5%以上;高中办学规模逐步扩大,高中入学率达到80 %以上。职教体系不断完善,形成3—5个市内外有影响力的品牌专业,毕业学生就业率大幅度提高。学前教育得到加强,在每个乡镇建设1所中心幼儿园,学前一年普及率力争达到85%以上。民办教育加快发展,学校数量和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教育质量大幅提升,成为全县义务阶段教育和高中教育的有效补充力量。城乡、校际之间差距逐步缩小,择校问题、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和高中阶段入学难问题基本缓解。
——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到2015年,全县小学三科合格率、初中六科合格率分别由现在32%和9%,提高到65%和45%以上,合格率、优秀率进入全市前列,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大幅度提升。全县普通高考一本、二本上线率逐年提高,进入全市前列,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教研能力明显增强。到2015年,各类教育教学课题结题力争达到30项以上,转化推广成果20项以上,评选县级以上示范课400节以上,建成县级校本教研示范校30所以上。全县课堂教学不断优化,学生学习方式和教师教学行为明显转变。市县级示范学校有效课堂教学达到新水平,形成以有效课堂支撑教学质量提高的新局面。
三、重点工作
(一)统筹协调,推动均衡发展
1.规范学前教育。坚持公益性、普惠制的原则,逐步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序列,启动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规划,集中财力率先在县城和乡镇办一批标准化幼儿园,大幅提高公立幼儿园比例,依法规范民办幼儿园,不断提升学前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升幼教队伍师资水平,切实抓好县幼儿园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逐步在农村小学推广幼儿教育,充分利用撤并后的闲置学校,通过三至五年努力,在每乡(镇)建一所标准化幼儿园,提高保教质量,提升办园水平,学前班普及率力争达到85%以上。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监管体系,坚持保教结合、寓教于乐,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和年检制度,实行动态监管。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加强幼儿园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形成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
2.夯实义务教育。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实行少年儿童建档制度、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学生入学巩固专项督查制度、学生辍学超比例一票否决制度等一系列义务教育管理制度,巩固发展“两基”成果和义务教育水平,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三至五年内,力争全县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初中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入学率达98.5%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5%以下;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85%以上。小学双科合格率达到65%以上,初中六科合格率达到45%以上。加大示范学校创建力度,力争到2015年,全县40%以上的初中、小学达到市级示范学校标准。
3.提升高中教育。稳步扩大高中办学规模,着力提升高中教育质量,以提高高考升学率为目标,加强高中教育教学管理,改进高中教育教学方法,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大力引进优秀科任教师,不断吸引和扩大优质生源,争取三到五年,普通高中入学率保持在80%左右,高考二本上线率达到20%以上,各科目主要指标力争在全市处于领先位置,努力把县一中和二中创建成省级示范高中。
4.发展职业教育。加快调整职业教育布局,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将何坝农职中并入县职业中专,加快县职业中专建设步伐,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的主阵地作用。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就业需要,不断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加快发展与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相关专业,构建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新型职业教育体系。采取与企业联手等办法,不断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每年新建1-2个骨干示范专业实训基地,逐步打造专业设置合理、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职业教育综合基地。实行联合招生、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等方式,扩大招生规模,通过三年努力,使全县每年中职招生达到1300人以上,县职业中专在校学生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全县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比例达到1:1,逐步扩大和稳定职业教育规模发展。
5.支持民办教育。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和“有利于形成合理的教育布局结构,有利于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有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的原则,积极吸纳和利用社会资金兴办教育,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民办学校,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的办学体制,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依法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待遇。建立健全民办教育资质审核、质量监控和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对民办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指导、财务审计和宏观管理,促进民办教育依法办学、稳步前进、规范发展。
(二)树立导向,完善考评体系
1.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目标管理体系。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立足现有条件,以小学、初中国家课程方案的落实和监测考试成绩、普通高考成绩等为主要指标,制定全县中小学教育质量年度目标考核实施办法,由县教育局与各学校(学区)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每年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2.建立教育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幼儿、小学、初中、高中和职业教育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出台《西和县高中教学质量考核实施办法》《西和县初中教学质量考核实施办法》《西和县小学教学质量考核实施办法》《西和县幼儿园教学质量考核实施办法》《西和县职业教育质量考核实施办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平常性检查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每学年度要对学校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和排名,奖优罚劣,公示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县政府设立教育质量奖励基金,对成绩突出的学校分类进行奖励。
3.建立校长考核评价体系。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出台《西和县校长岗位职责和管理办法》,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重点,制定完善年度工作考核和任期目标考核具体规则。按照隶属关系与干部管理权限,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和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任免校长的重要依据。
4.建立教师工作管理评价体系。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出台《西和县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以师德、责任心、教学能力和教学成绩、学困生转化为重点,对教师队伍实行严格考核。采取学校领导班子评议、教职工民主评议、学生评议、家长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一学年一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工资、评选先进和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5.建立中小学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素质教育的总体要求,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核心,以激励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努力成才为目的,制定出台关于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由各学校负责采取学生自评、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评价相结合的办法,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综合评议。
(三)加强管理,优化教育效能
1.加强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要高度重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不断提高抓管理、抓质量的决策水平和执行能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与中层干部实行包乡联校制度和听课制度,不断提高指导学校工作的水平。实行教育质量年度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根据市县签订的教育教学质量目标考核责任书,如果全县教育质量连续两年没有明显提高、处于全市后进位置,要对县教育局领导班子采取组织措施进行调整。
2.加强学校管理。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小学、初中、高中内部结构特点的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严格考核评比,为全县学校良性竞争搭建好平台,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符合自己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各学校都要实行校务会议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校务公开制度、教育质量定期分析制度和社会参与学校评价制度,坚持每学期召开校级学生家长会,听取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建议,不断提高规范管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水平,推动学校走内涵发展之路。
3.加强校长管理。要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实行校长聘任制,建立一支政治坚定、德才兼备、治校有方、素质优良的中小学校长队伍,坚决纠正中小学校长行政化和遥控指挥的倾向。严格落实校长教育管理质量年度目标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对校长年度工作和任期目标完成情况实行严格考核,每学年对教学成绩处于末尾且增长幅度低于全县平均增长幅度的校长按照管理权限予以解聘。加强学校校长日常管理,校长必须兼课听课和经常检查教学工作,严格请销假制度,经常检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并记入校长年度考核档案。建立校长培训长效机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办法,制定培训计划,每5年轮训一次。建设校长后备干部队伍,注重培养锻炼和选拔优秀后备人才。积极开展城区学校校长到农村学校指导帮助、农村学校校长到城区学校挂职锻炼等交流活动,提高农村学校校长学校管理能力。在校长的聘用上,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探索和试点,逐步打破级别、资历等条条框框,不拘一格用人才,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献身教育事业、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和独特的教育教学风格的校长。
4.加强教师管理。按照《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和相关要求,加强教师管理,严明工作纪律,狠抓作风建设,禁止有偿家教,一经发现,严肃查处,促进每位教师忠实履行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全员聘用制,推动各项规定深度落实。新补充教师除高中(含职专)因紧缺学科所需可适当分配师范类本科(一本以上)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外,其他人员必须在农村至少任教5年。城区学校教师补充严格实行公开招考、择优聘用。严格控制教师改行。凡任教不满5年的教师不得调出。严格落实绩效工资制,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分配原则。实行末位淘汰制,实行末位分流制,考核处于末尾的城区教师分流到乡下,城镇中心地方教师分流到边远地方,高中分流到初中,初中分流到小学。建立教师培训的长效机制,制定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各类培训项目,每5年将全县教师轮训一次。加强教师学历培训,学历不合格的教师要限期达到合格学历,凡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取得合格学历的,要予以调整和解聘。教师脱产上学必须经县教育局同意,否则按照自动离职处理。加大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力度,建立健全省、市、县、学区(校)四级骨干教师队伍体系,充分发挥教学骨干力量和学科带头人示范引领作用。凡被评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优先评聘,在评优选先中优先推荐、优先表彰。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把教师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工作实绩作为奖惩聘任和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依据,对严重违犯教师职业道德的人员要注销其教师资格,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5.加强学生管理。各学校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高度重视学生的养成教育,着力抓好《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落实,切实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安全管理和学风建设,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在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学业水平上下功夫,促进学生自主发展、全面发展、个性发展。要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和家访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紧密结合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要高度重视优秀学生的培养,每年表彰奖励一批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对考入清华、北大及当年全国排名前十名大学的学生,分别奖励1-3万元,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6.加强教育督导工作。要高度重视教育督导工作,落实县督导室机构建制和人员编制,加强督学队伍的建设,保障其监督、检查、指导、评估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县督导室要实行督学责任区制度,根据中小学评估方案和有关评价标准,开展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督导调研活动,为政府和教育局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同时,把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和校长的重要依据。
(四)激发活力,提升教育教学的关键环节
1.深入开展“教育质量研讨”活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教学研究工作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完善县、学区、校三级教研网络,配强配齐专职教研员,深入开展 “教育质量研讨”活动,形成上下联动、联片互动、专家引领、典型示范的教研工作机制。县教育局每年都要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定一个专题,开展一次深度调研,出台一个规范指导性文件,召开一次现场会议,带动一批学校提高教育质量。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每学期都要认真开展一次教育教学质量研讨活动,以校本教研为抓手,不断寻找差距,强化措施,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深化经常性教研活动,县教研室要以义务教育学科教学研究为主,采取学校连片协作等模式,重点在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经验,指导小学、初中改进教学方法,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下功夫。学校要开展好校本教研,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高中学校要针对高考,扎实开展备考和学科教法研究,不断加强和改进教学工作。专(兼)职教研员要以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为着力点和突破口,带着任务、课题,经常深入学校,深入课堂,扎实开展听课、评课和研讨活动,帮助教师、学校寻找问题,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提高质量。每个专职教研员都要联系几所薄弱学校,帮助指导其提高相应学科的教学水平;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撰写论文不少于3篇,参与至少1项市级以上课题研究。
2.深入开展“教师基本功训练竞赛”活动。县教育局要组织全县中小学认真开展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活动,以县直学校、学区为单位推选一定数额的教学能手,进行全县性“优秀教师大比武”活动。每年在全县范围内定期组织开展“优秀教案、优秀课件、优质课堂、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并切实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引导、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
3.深入开展“中小学生学业素质竞赛”活动。县教育局每年要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至少一次以上的中小学生学业综合素质竞赛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以上的单科学业全县性竞赛活动,对在竞赛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中小学生,优秀教师、校长进行表扬,建立全县优秀学生档案,进行跟踪式重点培养,营造浓厚的竞争赶超氛围。同时,要督促全县各级学校把学业竞赛活动作为提高教学水平、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抓手,以激励带动全体学生综合素质的不断提升为目的,以较为薄弱的基础学科为突破口,定期组织开展竞赛活动,评先奖优,强化激励引导,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自主性、积极性,促进全县各学校教学水平不断提升。
4.深入开展“优秀校长、教学能手论坛”活动。以学生学业成绩特别是高考升学率、初、高中升学率为依据,每学年在全县范围内精选一批优秀校长、班主任和学科教师,定期举办“优秀校长、教学能手论坛”活动。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县级领导主持,县教育局组织全县各级学校校长、班主任和学科教师代表参加,以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为主题,让优秀校长、教学能手面对媒体谈做法、讲体会,在全县教育行业内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浓厚氛围。
5.深入开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主题教育活动。全县教育系统要从群众最关注的校风、教风、学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作风和教育薄弱环节提升等热点、难点问题入手,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影响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各类突出问题。要以尊师重教、爱生育人为主题,大力促进校风建设,使各级学校把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放在治校办学的首要位置,把激发教师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作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途径,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推动学校发展的根本宗旨。要以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为主题,大力促进教风建设,全面提升全县教师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职业道德水准和敬业奉献精神,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要以砺志明理、修学储能为主题,大力促进学风建设,在全县中小学生中营造学以明志、学以修能,重视学习、热爱学习的良好氛围,着力教育和引导广大中小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坚定学习信念,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切实把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落到实处。
6.深入开展“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活动。县教育局要实行城区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结对子”帮扶制度,每所城区学校必须帮扶1-2所农村学校或教学点,凡纳入帮扶计划的城区学校要制定帮扶计划,深入被帮扶学校,帮助其解决问题。教育局要对帮扶学校实行捆绑考核,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积极探索城乡教师均衡配置的新途径,通过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城乡教师双向对口换岗任教、城乡学校互派校长交流挂职等多种形式,帮助农村学校尽快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城乡学校共同进步,均衡发展。
(五)典型带动,强化示范创建
1.明确创建思路。要全面理解教育公平含义,正确处理硬件与软件、普及与提高、均衡与优质、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实施重点建设、示范带动、整体提高的发展策略,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强烈需求。要把示范创建活动同中小学布局调整、教育资源整合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考虑地理位置、生源布局、师资力量、发展基础等各类因素,努力扩大并充分利用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2.制定创建方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县级示范学校办学标准、建设规划、评估验收办法及实施方案,把创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选好校长、配强师资、加强管理、提高质量上,做好组织实施和评估验收工作。要按照省、市级示范学校创建标准,分层次制定切实可行的省市级示范学校创建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省市级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各学校要按照创建标准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创建任务按期完成。
3.创办示范性学校。要对县一中、县二中、县职业中专予以重点支持和指导,分别创建省市级示范高中和国家级重点职专。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市级示范学校的办学标准,集中力量力争五年内使全县初中(含九年制)和中心小学硬件建设基本达到市级示范学校标准,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大幅度提升,在全县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品牌学校,争创市级示范初中(九年制学校)9所、市级示范小学10所、县级示范小学20所。初步形成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点带面、整体优化,符合县情实际的优质教育资源配置格局。通过发挥省、市、县三级示范学校龙头带动作用,推进全县各学校教育质量的普遍提高,与发达地区的差距逐步缩小。同时,深入开展“中小学校风建设示范校”、“中小学德育示范校”、“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达标学校”和“安全文明校园”等四项创建活动,创建一批特色示范学校。
(六)深化改革,推动持续发展
1.大力推进教育人事管理改革。建立权责统一、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教育人事管理制度,扩大教育部门和学校的用人自主权。教育系统人员编制由县教育局提出初步意见,经编制部门审核并提交县编委会议研究通过后,由编制部门负责核定到教育系统各学校(幼儿园)。县编制、人事部门负责教师编制和岗位总数的控制,县教育局根据办学需要核定到学校,并根据学校办学规模的变化及时予以调整,今后新增编制优先用于解决教师缺编问题;教师的分配、内部调动在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内,由教育部门负责实施;教师原则上不得调入其他部门,确需调出教育系统的,由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编委办、财政局联席会议集体研究,联席会议由政府县长主持,分管联系教育的领导参加。教师的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由教育部门负责;教师的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学校(学区)负责。改革校长任用机制,县一中校长由县委推荐,市委批准后,按照相关程序聘任;县一中副校长和县直学校校长、副校长的聘任,由县委组织部和教育局联合提名、考察,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后由县政府聘任;其他义务教育阶段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学区)校长由教育局考核、聘任,报组织部备案;各学区小学校长及各校副校长、中层管理人员的聘任,由各学区提出方案报教育局同意后,由学区和学校聘任。县一中校长任期为6年,其他学校校长任期为3年,各类校长原则上不得在同一学校担任校长职务超过两届,县直学校的校长由组织部和教育局共同考核,中心小学以上学校校长的考核和日常管理由教育局负责实施,其余学校校长的管理考核由各学区负责。县直学校校长任职年龄不得超过55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任职年龄不得超过52岁。
2.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各级各类学校要以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和全面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为核心,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积极落实联合国儿基会爱生理念,推广山东杜郎口教学经验,稳步推进“高效课堂”改革,坚决摒弃注入式、填鸭式、满堂灌等陈旧落后的教学方式,回归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全面推行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实行因材施教、学思结合、知行统一的人才培养模式,持续开展有效课堂构建活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成长。加强体育艺术教育、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加快教育信息网络建设和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优势,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3.积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努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主体多元、形式多样、充满活力的中小学办学体制,采取招商引资、独资办学、股份制、与公办学校联合等多种形式兴办普通中小学,重点支持发展民办普通高中,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中小学教育新格局。对于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民办学校,提供优惠政策,相关部门免除建设审批费用。在办学经费、教师职称评聘、评先选优、招生升学等方面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
1.进一步强化推进力度。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教育工作,县政府常务会每年至少研究两次教育工作,听取教育部门工作汇报,深入分析教育工作形势和阶段性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制约和影响教育事业发展、教育质量提高的重大问题。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每半年对教育工作进行一次调研,解决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委、政府分管领导每月对教育工作进行一次督促检查,掌握动态,发现问题,深入研究,及时解决,重大问题汇报主要领导解决。县人大、县政协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教育专题视察和调研。
2.完善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所学校,每年至少为学校办一件实事;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每人联系一所完全小学;教育局继续实行领导包片联乡、职工包校制度。联校领导年终考核与学校教育质量考核挂钩。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联校领导、分管领导和乡镇领导、教育局长、校长、教师的考核工作,学校教育质量下滑的联校领导、教育局包抓负责人不得评优选先,考核成绩未达标的乡镇不能评优选先。对教育质量连续两年处于全市末位的教育局领导班子予以调整,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调离。连续两年未完成教育质量目标任务的校长、副校长进行免职;连续两年考核成绩位于同类学校倒数一、二名的学校,校长、副校长进行免职,教师不得评优选先。
(二)加大投入力度,满足发展需求
1.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从2012年起县财政预算内设立300万元的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教研、奖励及学校安全等其他支出,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要逐年提高,到2015年达到800万元。
2.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鼓励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资助学,捐资10-50万元的,由县委、县政府授予荣誉称号;捐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内修建学校单体建筑的,可以用捐资人姓名或企业名称命名;捐资200万元以上修建学校单体建筑的由县委、县政府立碑,并载入县志。
3.加强学校各项资金管理。抓好学校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和教育经费预算,严格按照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规定开支,较大金额经费开支必须由校委会或教代会讨论决定。学校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及其它助学金要按其规定足额发放,并做好归类存档。县财政局、县审计局每年对教育局和中小学幼儿园的财务进行监督和审计。
(三)加大表彰力度,完善激励导向
1.大力表彰奖励“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 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出台《西和县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评选暂行办法》,县委、县政府每年召开一次教育工作会,每三年评选“名学校”10个、“名校长”20名、“名教师”100名。每年评选教育质量进步学校9个,“先进教育工作者”10名,“优秀班主任”20名,凡获得县级以上“名教师、名校长”称号的,在职期间每年给予3000元的政府特殊津贴。对已评选为“名教师、名校长”人员,每年复评一次,凡在复评中不合者取消称号和津贴。通过激励和引导,着力创建一批示范学校,造就一批理念新、能力强、水平高的专家型校长,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为人师表的优秀教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引领广大校长和教师努力工作、争创一流。
2.努力提高教师待遇。逐步改善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切实解决教师在职称评聘、住房、医疗等方面的困难。加大教师职称评聘力度,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中高级指标,进一步提高学校中高级职务的岗位比例,扩大中级职称评聘指标。建立鼓励教师到农村任教的利益导向机制,在边远农村任教10年以上的优先评聘中高级职称。建立和完善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切实加强骨干教师管理,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按照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的原则,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优秀骨干教师进行重奖。适当提高班主任的津贴补助。积极争取项目和筹措资金,逐步解决农村学校教师周转住房问题。采取行政协调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逐步解决教师住房难的问题。实施教师安居工程。
(四)夯实环境保障,推动优先发展
1.加快构建优先发展保障体系。发改局要根据国家政策,在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财政局要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编制教育经费预算,优先、足额拨付各类教育经费,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人事局、编委办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做好教育系统岗位设置、人员编制、教师职称评聘、教师招聘等工作;建设局要根据县政府中长期和年度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规划的落实和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各乡镇督促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劝返辍学学生,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监管好完小和教学点的工作,协同其他部门维护校园周边环境,加强农村信息站的管理,征收学校建设用地等。教育部门切实履行好牵头抓总的职责,为县委、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加强对教育工作的规划、部署、协调和组织实施,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
2.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党政部门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切实提高教师综合待遇,确保广大教师敬业奉献有回报,施展才华有舞台,社会地位有保障,大力营造尊师重教、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风尚。宣传部门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教育战线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学校、先进个人和优秀校长,广泛报道先进事迹,着力塑造教书育人的典型形象,激发全民尊师重教热情,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3.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全县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都要关心教育,努力为学校和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对涉及学校建设和发展的事项,要主动配合,简化程序,减免费用。城镇社区和农村的文化体育设施要向学生免费开放,卫生部门要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卫生保健、疾病控制与预防、体质健康检查和健康教育活动;综治、公安、教育、文化、工商、环保、卫生等部门要紧密协作,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重点解决校门口摆设摊点、交通秩序混乱、治安状况不良、噪音污染、学生进网吧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干扰教学和危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持久地开展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特别是公安部门要对学校周边重点时段进行定期、不定期巡查,对学校周边发生的治安案件及时查处,并实行问责制,在城区各学校要设立警务室。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到学校乱检查和随意动用师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要促进学校、家庭和社会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大力倡导家庭文明生活,加强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为中小学生学习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界人士要关心支持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
中共西和县委
西和县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23日